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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

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..

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

http://goo.gl/URy8ZL

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七條第9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12/282.發生緣由:公告資金貸與符合「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、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。3.因應措施:無4.其他應敘明事項: 4.1接受資金貸與之: (1)公司名稱:EVA GROUP CORP. (2)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:為本公司之子公司。 (3)資金貸與之限額(仟元):345,476 (4)原資金貸與之餘額(仟元):47,775 (5)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(仟元):32,735 (6)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(仟元):80,510 (7)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:充實子公司營運資金。 4.2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: (1)資本(仟元):390,519 (2)累積盈虧金額(仟元):-195,376 4.3計息方式:不計息。 4.4還款之: (1)條件:依合約規定。 (2)日期:自借款首次動用日起算一年,可分次、循環動用。 4.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,資金貸與餘額(仟元):123,084 4.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,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:32.63% 4.7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:母公司。 4.8備註:係以會計師一○四年第二季核閱財務報告為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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